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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檢總局:抽檢21省區市65種啤酒瓶 合格率86.2%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9日   來源:質檢總局

啤酒瓶産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質量公告  

  為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啤酒瓶行業健康發展,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啤酒瓶産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四川、重慶、雲南、陜西、甘肅、寧夏、新疆等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65家企業生産的65種産品(不涉及出口),産品抽樣合格率為86.2%。

  此次抽查依據GB4544-1996《啤酒瓶》等國家標準進行檢驗,主要包括理化指標和標誌指標。涉及的主要理化指標為:內應力、抗衝擊、耐內壓力和垂直軸偏差。標誌指標主要是為防止不耐壓的非啤酒專用瓶用來灌裝啤酒,國家標準規定在瓶底以上20mm範圍打有啤酒瓶專用標記“B”和生産企業的標記,生産的年、季。經檢驗,標誌指標項目全部合格,部分産品理化指標中的抗衝擊和耐內壓力不合格。

  抽查結果表明,一是連續的國家監督抽查促進了企業質量意識的提高,加強了質量管理,使啤酒瓶産品質量水平比上次抽樣合格率提高了13.6個百分點;二是市場佔有率較高的大中型企業産品質量較好,具有先進的生産工藝和嚴格的質量管理;三是部分小型生産企業的産品質量問題較多。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

  1、部分啤酒瓶抗衝擊力能力達不到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抗衝擊力能力差的啤酒瓶在罐裝啤酒後,受到某種外力作用時,可能會發生啤酒瓶爆炸。

  2、部分啤酒瓶耐內壓力達不到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耐內壓力差的啤酒瓶在盛裝啤酒後,在生産、運輸和使用過程中,會因輕微碰撞而引起爆炸,也有可能發生自爆。

  針對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有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産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中産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限期整改。並針對抗衝擊力能力、耐內壓力不合格的問題,加大查處力度,開展專項治理整頓。加大跟蹤抽查的力度,加大抽查頻次,擴大抽查覆蓋面,從源頭把好産品質量關。同時,公佈抽查中質量較好的産品及其生産企業,引導消費。國家質檢總局將繼續對該類産品質量進行跟蹤抽查,促進啤酒瓶行業整體質量水平的不斷提高,為消費者創造放心滿意的消費環境。

  另外,消費者在購買和飲用啤酒時應注意:

  1、要輕拿輕放,注意盡可能避免啤酒瓶的碰撞,防止存在質量缺陷的啤酒瓶受到碰撞後發生爆炸。

  2、啤酒上桌前要打開瓶蓋,以釋放啤酒瓶所承受的壓力,這樣即使發生了碰撞,也不至於使啤酒瓶爆炸傷人。

  3、要使啤酒瓶遠離身體的要害部位,避免啤酒瓶發生爆炸後,傷害眼睛等重要部位。

  4、注意不要購買簡易捆紮的啤酒,要購買正規企業生産的啤酒,這樣即使發生事故,也便於索賠。

  5、應儘量選購小規格的瓶裝啤酒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