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聯合收割機行業健康發展,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聯合收割機産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黑龍江、吉林、天津、上海、河北、河南、山東、江蘇、江西、浙江、湖南、廣東、廣西等13個省、直轄市、自治區56家企業生産的56種産品(不涉及出口産品),産品實物質量合格率為92.9%。
抽查結果表明,一是連續多年的國家監督抽查促進了企業質量意識的提高,産品質量持續穩定;二是市場佔有率較高的大、中型企業的産品質量較好。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
1、抽查中有個別産品防護裝置不合格。強制性國家標準GB10395.1-2001《農林拖拉機和機械 安全技術要求 第1部分:總則》規定,聯合收割機産品的外露運動件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同時防護裝置要有一定的安全距離。抽查中有個別産品危險運動件的防護裝置不全、危險運動件防護裝置的安全距離達不到標準要求、發熱部件未進行防護等。
2、抽查中有個別産品安全起動裝置不符合標準要求或者無安全起動裝置。JB/T5117-2006《全喂入聯合收割機技術條件》規定,自走式機型應安裝安全起動裝置,該裝置保證收割、脫粒等工作部件在未接合狀態,即脫粒離合手柄在“離”位置時,發動機才能被起動,否則不應該起動發動機。
3、抽查中有個別産品安全標誌、使用説明書和標識(標牌)不規範。主要是安全標誌不全、安全標誌的型式及顏色不符合標準要求、使用説明書中安全注意事項內容不全等。
針對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産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中産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督促企業限期整改;對抽查中質量較好的産品及其生産企業,加大宣傳力度。國家質檢總局將繼續對該類産品質量進行跟蹤抽查,促進聯合收割機行業整體質量水平的提高。
購買與使用聯合收割機小常識
聯合收割機是一種集收割、輸送、脫粒、分離和清選功能于一體的農作物收穫聯合作業機械,是農業機械中結構最為複雜、製造工藝水平要求很嚴的産品。因此,對操作使用者的素質要求比較高。
一、 購買時應注意的幾個要點
用戶在購買聯合收割機時,應根據作業地區、收割對象、作業性質、廠家三包服務網點和配件供應能力等因素選購産品。
聯合收割機産品種類較多,通常分為以下四大類:
1、 自走輪式全喂入聯合收割機。比較適合華北、東北、西北、中原地區以及旱地環境作業,以收穫小麥為主、兼收水稻,適合於長距離轉移,是易地收割、跨區作業的主要機型。
2、 自走履帶式全喂入聯合收割機。比較適合華中及以南地區的水旱地或水田濕性土壤作業,適用於小麥和水稻作物的收穫。可以進行易地收割、跨區作業,但如果進行長距離轉移,則需要汽車運輸。
3、 自走履帶式半喂入聯合收割機。主要適用於水稻收穫,可兼收小麥。是聯合收割機中複雜系數最高的産品。與其他機型相比,收穫後的糧食清潔度較高,並能適應深泥腳、倒伏嚴重的收割條件,同時還能保證收割後的莖桿完整。
4、 懸挂式聯合收割機。利用拖拉機動力來進行收穫聯合作業,有單動力和雙動力兩種。
二、使用時必須注意的幾個要點
1、在機器使用前一定要參加有關聯合收割機的操作培訓,並取得駕駛執照。
2、聯合收割機結構複雜,不按照説明書的規定進行操作,機器容易出現故障。
3、使用聯合收割機過程中,應針對作物條件的變化,適時調整機器的各個相關機構,以保證聯合收割機的作業性能。
4、聯合收割機上安裝的安全防護裝置,是為了保護操作者及其相關人員的安全所設置的,因此機器運轉或工作時不能拆卸,如果維修時已經拆卸下來,機器運轉或工作前一定要重新安裝上。另外在機器作業時,一定要按照相關安全警示標誌的要求執行。
5、經常對聯合收割機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檢查是否有缺油、缺水、鬆動、開焊、異常聲響等現象。出現問題及時進行補充、調整和修理。
6、不能隨意改動或改裝,自行提高發動機轉速、提高糧箱高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