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檢合格率:飲用水36% 食用油42%
8月6日,記者從廣東省工商局新聞發佈會上獲悉,今年第二季度,省工商局對本省流通領域銷售的食用油、飲料、飲用水等商品進行了監測,共抽查182家銷售企業的商品360批次,其中合格180批次,不合格180批次,合格率僅為50%。若剔除純標簽和凈含量不合格的33批次商品,則內在質量合格222批次,合格率為61.7%。
飲用水
小作坊降低整體質量菌落總數超標突出
本次監測共抽查了珠海、佛山、韶關、惠州、江門、陽江、湛江、茂名等8市流通領域111家專賣店所經銷的桶裝飲用水産品共180批次,其中合格65批次,不合格115批次,合格率36.1%。剔除純標簽和凈含量不合格的4批次,則內在質量合格69批次,內在質量合格率38.3%。
據省工商局的專業人士分析,飲用水質量狀況較差的原因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本次抽查主要集中在粵西、粵北和部分珠三角地區,産品質量狀況與去年的粵東、粵北抽查結果基本持平;另一方面是本次抽查重點針對中小品牌,涉及大品牌不多。據了解,一些小作坊生産條件簡陋,以低廉的價格衝擊市場,降低了飲用水産品的整體質量水平。
本次抽查飲用水産品按標準要求檢驗其微生物指標,包括菌落總數、黴菌和酵母菌、大腸菌群、致病菌等4項,在180批次産品中有108批次産品微生物指標超標。其中,菌落總數指標超標情況比較突出,合格率僅為40%,是造成本次抽檢合格率低的一個重要原因。
本次抽查除了檢驗産品的衛生指標外,還檢驗了飲用水的各項特徵指標。本次抽查礦泉水産品的偏硅酸含量發現有5批次産品不符合標準或産品明示質量指標要求,其中4批次産品實測其偏硅酸含量遠低於標準要求,甚至接近0。可以説這5批次産品是假冒礦泉水的産品。
食用油
凈含量不合格情況突出逾五成花生油有摻雜
本次監測共抽查了廣州、深圳、韶關、陽江、肇慶、清遠、潮州等7地市流通領域47家商場、超市、批發市場、個體經營戶所經銷的食用植物油100批次,合格42批次,不合格58批次,合格率為42%。剔除純標簽和凈含量不合格的33批次,則內在質量合格75批次,內在質量合格率75%。
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抽查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一是標簽標識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仍然明顯;二是凈含量不合格情況突出;三是花生油産品的摻雜現象有回升趨勢。
本次抽查到41批次標稱是花生油的商品,經檢驗有22批次商品不符合GB1534-2003《花生油》所規定的指標,由於其脂肪酸組成不符合標準規定,不能稱為花生油,只能稱為食用調和油。本次抽查花生油商品超過50%的有摻雜現象,究其原因,很有可能是由於近期糧油價格大幅上升,直接影響到花生油的原料價格提高,一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用原料價格較低的其它食用油代替花生油。
飲料
合格率逾九成個別商品甜味劑超標
本次監測共抽查了廣州、珠海、河源、梅州、惠州、江門、中山等7市流通領域24家銷售企業銷售的飲料商品80批次,其中合格73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91.3%。剔除純標簽和凈含量不合格的5批次,則內在質量合格78批次,內在質量合格率97.5%。
主要問題是:少數企業標簽標注不夠規範,主要表現為標注已經過期的産品標準號和標注的凈含量字符高度不符合標準要求等;個別企業超標使用食品添加劑。本次抽查有2批次商品糖精鈉含量超標。糖精鈉為人工合成的甜味劑,其甜度是蔗糖的1000倍。添加糖精鈉除了有增強甜度,起到代糖的作用外,沒有任何營養作用。消費者如果長期過度食用甜味劑超標的食品,就會因攝入過量對身體造成不良影響,特別是對代謝排毒能力較弱的人群危害更明顯。(劉茜 杜蕾 胡燕妮 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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