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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召回中國産彩珠玩具 質檢總局迅速採取措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12日   來源:質檢總局網站

    11月8日,美國消費者安全委員會(CPSC)召回了420萬件自中國出口的彩珠拼圖玩具。召回原因是兒童在吞食該彩珠後,該産品中所含的化學物質成分對其造成傷害。國家質檢總局獲悉此事後,迅速與美國消費者安全委員會聯絡,並立即對國內有關企業和産品進行調查。

    初步調查結果表明,美方召回的玩具是澳大利亞穆斯公司的品牌産品,由澳大利亞穆斯公司提供彩珠樣本,香港導源有限公司代理經營,深圳旺奇製品廠生産。該廠向代理商提交了試製的樣品和産品配方,得到確認後,正式生産並出口。

    該款玩具産品的包裝上有明顯的警告標識“吞咽會造成危險”,並註明了“三歲以下兒童不得使用”的字樣。該玩具是由樹脂材料經軟化注塑製成,企業在生産過程中,選用1,4-丁二醇作為軟化劑。1,4-丁二醇具有毒性,但目前國際上有關玩具産品的化學安全標準中並無對1,4-丁二醇含量的限量要求。經國家質檢總局檢測機構檢測,該産品中含有14.5%的1,4-丁二醇成分。

    鋻於該産品有造成兒童傷害的情況,國家質檢總局在進行風險評估後,立即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立即停止該工廠生産的玩具産品出口;二是暫停該工廠的出口玩具許可證;三是立即組織有關檢測機構和專家對該玩具中所含化學成分及其可能産生的危害進行分析和評估;四是進一步加強與美國有關方面的聯絡,要求其提供消費者傷害的醫學檢測方法和報告,以進一步進行科學評估。

    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消費者及其監護人應注意按照産品的説明正確使用,以避免造成意外傷害。由此造成的傷害,監護人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出口企業生産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國家質檢總局將給以嚴厲的處罰直至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