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化布”類詐騙犯罪在上世紀80年代末開始出現。不法分子將普通過濾網布或其他廉價布料冠以“防化布”、“納米布”等高科技新産品名稱,聲稱其産品“耐酸、耐鹼、耐高溫,可廣泛運用於工農業生産、醫療衛生、石油勘探等領域”,並將價格由本來的每平方米幾元提高到每平方米十多元至上百元不等,大肆騙取中小企業錢財。這種犯罪手法現已傳播至全國各地,近期浙江、江蘇等地區發生過數起利用“循環節能鏈”、“T521抗氧防腐劑”等所謂高科技産品行騙的類似案件,安徽蕪湖還發生數起利用“拖把”實施詐騙的此類案件。
從詐騙對象看,不法分子一般挑選成立時間不長的中小企業行騙,這是由於新企業缺乏經營經驗,同時容易被大額訂單吸引。從作案手法看,不法分子往往結成一夥,首先冒充生産企業主動向被騙企業推銷其“高科技”産品,然後冒充要貨單位以高價向被騙企業提出購貨要求,再利用被騙企業急於從中賺取差價的心理,使用虛假的身份證件、公司營業執照等騙取被騙企業信任,誘使被騙企業與“要貨單位”簽訂購貨合同,並使用虛假銀行匯票等使被騙企業誤以為“要貨單位”已經提前付款;然後“生産企業”以貨源不足等為由聲稱無法按時交貨,此時被騙企業因擔心承擔對“要貨單位”的違約責任而被迫接受“生産企業”的現金交易要求。不法分子在拿到貨款後逃之夭夭,被騙企業花費高價卻只購得了所謂的“高科技”産品。
值得注意的是,不法分子實施詐騙時,經常利用114信息查詢臺的公信力,事先將虛假“生産企業”、“要貨單位”甚至虛假銀行的電話號碼在電信部門114查號臺登記並轉接至不法分子掌握的移動電話,被騙企業撥打通過114查得的電話後,實際上應答的均為早有準備的不法分子,因此落入圈套。為避免上當受騙,在交易過程中,請切實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認真審查交易對象真假,在確保交易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