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 重 聲 明
近日,全國培訓活動辦公室陸續接到各地電話反映收到中國國土經濟學會《關於舉辦全國縣(市)、鄉(鎮)、村級幹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班的通知》(中國國土培字[2008]1號),要求各單位組織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分管領導和有關幹部以及縣(市)、鄉(鎮)、村級組織主要負責人參加培訓,經全國培訓活動辦公室研究,特鄭重聲明如下:
1.國土資源部及所屬直屬單位與中國國土經濟學會沒有任何隸屬或挂靠關係。
2.根據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國土資源部、教育部、司法部、國家廣電總局聯合下發的《全國縣(市)、鄉(鎮)、村級幹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實施方案》,全國培訓活動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部。全國培訓活動辦公室未委託任何學會、協會舉辦有關縣(市)、鄉(鎮)、村級幹部的培訓工作。
3.全國培訓活動辦公室將保留追究中國國土經濟學會舉辦類似活動侵權行為的權力。
全國培訓活動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