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教育部共同下發了《“十一五”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實施意見》,提出加快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建設,為全社會科技進步與自主創新提供有效支撐。
根據這個意見,到2010年,我國將建立與平臺建設和管理相適應的政策法規和制度規範,初步形成以共享為核心的制度框架;建成資源豐富、面向社會開放的重要科技基礎條件資源的信息平臺,率先實現資源信息共享;建設和完善區域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協作共用網,推動全國儀器設備資源高效利用;新建一批大型科技基礎設施,整合、優化各類重點實驗室,初步形成國家研究實驗基地;建成以20余個資源、環境等領域的觀測、考察數據中心和科學數據網為主構成的科學數據共享平臺;實現外文科技期刊網上資源種類佔國際主要科技期刊資源的50%以上,實時服務系統延伸到縣市;在自然科技資源領域,農作物、林木、微生物等種質資源保存率和利用率實現大幅度提高;建成全國統一規範的科技成果與技術交易信息平臺,在能源、材料、製造業等重點行業建立共性技術服務平臺,為國家支柱産業的創新和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此外,意見還對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和制度,實行對平臺建設項目和運行全過程的規範管理;建立以績效考評為基礎的獎優罰劣制度,以及及時將平臺建設項目和平臺運行情況向社會公示,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等強化監督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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