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換民心,依法解民怨。由河南省公安廳在全國率先開展的大接訪活動開展5個月以來初步實現了“中原突破”:截至9月5日,全省公安機關共接待信訪案件23559起,辦結23369起,停訪息訴23167起,停訪息訴率98.3%,四項指標均居全國第一。
從今年4月開始,河南省公安廳在全省公安機關開展大接訪活動,並提出河南公安信訪要在全國實現“中原突破”的目標。“廳長接待日”被作為一項長期的制度堅持下來,並規定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二上午為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領導接待日。
5月9日,全國公安機關集中處理群眾信訪問題第一次電視電話會議召開後,河南省公安廳及時調整工作方案,並提出要努力從源頭上遏制信訪案件的發生——問題不查清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信訪人不停訪不放過。各省轄市公安局對赴京來省初訪案件15日內解決問題,20日內上報查處結果;15日內解決不了的問題,涉案警種或部門負責同志要暫停執行職務,專門解決上訪問題,什麼時候解決好,什麼時候再回原崗位工作。
在河南省公安廳的統一部署下,全省各級公安機關採取電話、廣播、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佈了局長接待日時間及局長姓名、接訪時間、接訪地點、熱線電話等,全省180多個縣級公安機關都專門設立了信訪接待室,局長帶領局領導班子成員和各警種負責人全天接訪,爭取實現“人人受到局長接待”。
為了加大監督力度,河南省公安廳派出由各處室、總隊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18個專項督察組,分赴全省18個省轄市,對180余個縣、市、區公安機關開門接訪工作進行專項督察。由河南省公安廳出臺的《河南省公安機關控告申訴工作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則明確提出:對因執法過錯引起控告申訴並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責令有關責任人承擔部分或全部賠償費用;對今年新發生的信訪案件,要追究造成信訪案件和負有責任的公安機關領導、民警的責任;經縣、市兩級公安機關“大接訪”後,仍發生赴省公安廳上訪的,逐案進行責任倒查。
統計顯示,開展“大接訪”以來,河南全省先後有4個縣(市、區)公安(分)局的主要領導被調整或免職,處理各種“問題民警”300人,而全省的赴京上訪量在全國排名與去年同期相比則後退了8~1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