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武漢11月18日電(記者 俞儉)武漢市加大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力度,今年又有215名幹部因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受到責任追究。
據武漢市監察局16日通報,今年前10個月,各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過錯責任追究171件,立案89件,78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137人受到取消“評先”資格、扣發獎金等其他形式的追究。
這些被查處的幹部,工作中均存在不作為、亂作為行為,有的拒絕、拖延履行職責;有的存在執法過錯;有的利用權力放縱不法行為;還有的故意違規審批,造成國有資産流失。
據統計,武漢市從2003年實施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以來,共有424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因行政不作為、亂作為被追究。
武漢市監察局副局長洪子華介紹説,明年將嚴查行政執法領域的行政過錯案件,嚴查亂許可、亂審批、吃拿卡要、以權謀私的行政過錯責任案件,嚴查侵犯企業和群眾合法經營自主權、損害企業切身利益的案件,對違法建設、自立項目亂收亂罰等行為,要加大對監管部門及其領導不履行職責的責任追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