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法制辦近日正式印發《海南省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登記簿》,將9月至10月份海南省各級政府及部門備案登記的180多件規範性文件彙編成冊,以便於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進行查詢,並對政府行政機關制發規範性文件進行監督。
根據《海南省規範性文件制定與備案登記規定》,從今年9月1日起,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依據法定職權制發的涉及或者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必須報省政府法制辦進行備案登記,取得規範性文件備案登記號。未經備案登記並取得備案登記號的規範性文件,不得公佈實施;未向社會公佈的規範性文件,不得作為實施行政管理的依據。
省法制辦同時下發通知,要求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省直各廳、局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認真做好規範性文件的制定與備案登記工作。
據介紹,今後省法制辦將對備案登記的規範性文件按月彙編成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各級政府的法制機構或工作部門免費查閱已備案登記的規範性文件。
省法制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説,此舉旨在徹底改變以往規範性文件只在行政機關內部掌握的狀況,讓政府行政管理更加透明。據了解,此舉在全國尚屬首例。(記者邱大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