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副書記、省長呂祖善在慈溪調研鄉鎮機構改革工作時強調,要加快推進鄉鎮機構改革,進一步轉變鄉鎮政府職能,完善鄉鎮機構設置,創新體制機制,提高人員素質,提高行政效率,逐步形成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12月26日,呂祖善在寧波市市長毛光烈等陪同下,實地考察、了解了慈溪市橫河鎮、坎墩街道內設機構改革情況和便民服務中心,聽取了慈溪市鄉鎮機構改革有關情況的彙報,並舉行了座談會。目前,慈溪市已確定了鄉鎮機構改革的思路和框架,在今年初3個鎮(街道)改革試點的基礎上,下半年在全市推開,改革邁出了重要一步,取得了初步效果。呂祖善對此表示肯定。
呂祖善指出,鄉鎮政府作為人民政權的基石,是政權的基礎、改革的前沿、發展的重點、穩定的關鍵,和人民群眾聯絡最直接、最緊密。隨著工業化、城市化的不斷推進和農村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浙江省農村工作發生著深刻的變化,特別是實行農村稅費改革後,鄉鎮工作的重心和方法發生了很大轉變。最近,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浙江必須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戰略高度,進一步提高對鄉鎮機構改革重要性的認識,審時度勢,加快推進。
呂祖善指出,推進鄉鎮機構改革,首先要明確鄉鎮、社區的功能定位。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村經濟社會管理的要求,按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方針,強化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特別是適應為“三農”服務、推動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職能,努力建設服務型政府。二是要明確鄉鎮機構的職責,即要進一步明確究竟管理哪些東西,提供什麼樣的服務,做到權隨責走,人隨責配,逐步建立起權責一致的政府管理體制。三是要根據職能需要嚴格規範鄉鎮機構和崗位、人員設置。要按照減少機構、整合資源、綜合設置、提高效率的要求,結合鄉鎮規模和經濟實力以及經濟社會轉型時期的工作要求,從緊設置鄉鎮內設機構,從嚴控制鄉鎮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四是要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要通過建立和完善農村基層幹部的選拔任用、教育培訓、保障激勵和監督管理等工作機制,不斷提高鄉鎮幹部的綜合素質、服務水平和工作能力。要通過深化鄉鎮機構改革,推進整個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不斷理順各級政府的職責和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