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至10月底,國管局組織開展了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區照明燈具節能改造工程。截至10月31日,已全部完成辦公區所有非節能燈具的更換改造,實現中央國家機關節能燈使用率100%。此次改造涉及中央國家機關各單位、各部門近100個單位,共更換改造白熾燈64194隻,T12燈具38791隻,T8燈具(使用電感鎮流器)218722隻。據保守估算,節能改造後每年可節電約1246.3萬度,折合電費872.4萬元,1年半左右就可收回改造投資。
改造的燈具範圍包括:白熾燈、T12燈具及T8燈具(使用電感鎮流器)三類。按照“節能必須節約”的原則,在不破壞原照明使用線路的前提下,經專家論證,改造方式主要為:白熾燈更換成自鎮流熒光燈,T12燈具及T8燈具更換成T5一體化節能燈。
各單位普遍反映,此次改造不僅節約了能源,而且提高了照明亮度,改善了辦公環境。此次改造使中央國家機關節能工作向前邁進了一大步,各單位通過積極配合燈具安裝,提高了對節能工作的支持力度,加深了對節能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樹立了政府機構節能的良好形象,為今後節能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基礎。
下一步,國管局將組織有關專家和機構對改造後的照明系統進行質量跟蹤,對超過標準照度的燈具數量進行核減,以進一步拓展節能潛力;為避免更換下來的燈管污染環境,國管局將與有關企業合作,組織廢棄燈管的統一回收,做環保處理,保證改造工作善始善終,將節能環保的要求落到工作的每一個細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