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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發展和諧勞動關係綜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12日   來源:甘肅日報

    和諧的勞動關係是和諧社會的基石。

    近年來,在甘肅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勞動保障部門在全省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和集體協商制度,完善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加強勞動工資宏觀調控,加大勞動保障執法監察和勞動爭議仲裁工作力度,努力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切實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抓源頭勞動合同制度全面建立訂立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係的主要標誌,是和諧穩定勞動關係的源頭。

    全省勞動合同制度歷經20年的發展。上世紀80年代後期,實行勞動制度改革並在新招工人中實行勞動合同制;90年代初,部分企業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90年代中期,《勞動法》頒布實施,甘肅省勞動合同制度實施進入了“快車道”。

    2006年8月,甘肅省全面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全省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充分發揮與工會、企業聯合會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在協調勞動關係方面的重要作用,通力協作,形成合力,分頭落實,全省勞動合同制度得到了全面推進。

    一方面,鞏固國有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率,抓好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勞動合同簽訂和勞動用工管理,採取有效措施保持國有改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認真審核國有企業改制職工安置方案,指導督促改制企業及時與職工變更或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做好社會保險關係的接續,監督檢查職工安置方案落到實處。

    另一方面,採取有效措施重點解決非公有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的問題,把提高非公有制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率作為落實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的主要工作。

    解決好農民工勞動關係是最富挑戰性的問題。2005年5月以來,省勞動保障廳、省建設廳、省總工會下發加強建設等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通知》,統一制定了《甘肅省農民工勞動合同》文本,以建築施工企業為重點,積極推動勞動合同制度。經過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甘肅省建築等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不斷提高。截至今年6月底,國有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9%,集體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非公有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73%。

    “農民工也簽合同,工資、社保、勞保待遇都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這是以前做夢都想不到的事。”來自四川省江安縣在天水市第一建築公司做木工活的盧立誠激動地説:“我到天水來打工,與建築公司簽訂了兩年合同。現在合同還沒有到期,我打算到期後還要續簽。”這一幕發生在2006年11月,國務院督查組在天水督查,與18名職工代表進行面對面交談的時候。

    擁有近4萬名職工的酒泉鋼鐵集團公司,是大型國有企業。甘肅省全面執行勞動合同制度以來,截至2006年底,酒鋼公司勞動合同簽訂率100%,勞動用工備案率100%,職工參加社會保險100%,公司沒有因勞動合同而發生勞動糾紛和爭議。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促進了企業的快速發展。

    備受關注的《勞動合同法》將於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這是廣大勞動者的福音,必將對進一步推進勞動合同制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起到積極而重大的作用。

    抓調控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良好2006年8月25日,省政府第二次調整提高全省最低工資標準,並首次發佈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地區類別由原來的3個類別調整為4個類別,1-4類地區月最低工資分別為430元、400元、360元、320元。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是4.4元、4.0元、3.7元、3.3元。

    最低工資標準發佈後,全省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宣傳活動。2006年9月22日,省勞動保障廳、省總工會和省企業聯合會共同組織,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了“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宣傳日”大型宣傳活動。工作人員走上街頭,在當地廣場或車站等公共場所,開展政策諮詢服務、發放宣傳材料、現場受理勞動者投訴,廣泛深入地宣傳最低工資政策。

    為督促企業認真落實最低工資標準,甘肅省採取各種形式開展勞動保障監察活動。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每年對用人單位進行勞動年檢,開展日常巡查。同時,省勞動保障廳還集中對各地、各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活動,嚴肅查處和糾正企業違反最低工資標準政策的行為,有力地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

    2006年11月,省勞動保障廳對省16大行業的3018戶各類企業和經濟組織的51萬名職工抽樣調查,2940戶企業都能夠認真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涉及職工49.4萬人,分別佔被調查企業戶數和職工人數的97.4%和96.8%。調查顯示,最低工資標準在絕大部分用人單位得到了落實。

    抓機制創建勞動關係和諧企業進展順利

    和諧的勞動關係,不僅是職工權益保護的有效機制,也是企業全面發展的堅實基礎。

    2001年,全省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積極建立完善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主動加強與工會、企業聯合會的協調配合,在企業開展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預防和解決集體勞動爭議、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省、市州兩級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基本建立,並逐步向縣區一級延伸。

    2006年8月以來,省勞動保障廳與省總工會、省企業聯合會三方,首次在甘肅省國有、非公有制各類企業和工業園區包括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産業園區、科技園區以及其他産業集聚區開展創建勞動關係和諧企業與工業園區活動,積極引導各類企業和工業園區,通過落實勞動合同、平等協商與集體合同、勞動爭議處理等勞動關係建立、運行、監督、調處機制,促進企業與職工“協商共謀、機制共建、效益共創、利益共享”,推動企業建立和完善互利共贏的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係,促進社會更加和諧。

    甘肅省電力公司作為國有大型企業,繼1998年簽訂首輪集體合同之後,今年初經過職工代表大會簽訂了《第三輪集體合同》。根據合同約定,公司依法為職工參加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建立健全了勞動合同管理、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職工教育培訓、勞動安全衛生、勞動爭議調解、職工民主管理等勞動者權益保護機制。

    省電力公司重視維護和諧勞動關係,注重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實現了企業發展與隊伍和諧雙贏。2006年,售電量449.3億千瓦時,上繳稅金10.77億元。公司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狀”、“2006年度工業發展突出貢獻企業”等稱號和榮譽。

    甘肅省一大批企業通過勞動關係和諧創建活動,全面落實各項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勞動關係雙方利益協調和勞動糾紛調處機制,規範企業用工行為,依法維護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保持勞動關係和諧穩定,實現了企業的良性發展。目前,甘肅省已有140多家各類企業成為全省第一批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突出的優秀企業和創建勞動關係和諧企業活動的先進單位。

    2007年9月,甘肅省電力公司、酒泉鋼鐵(集團)公司、甘肅奇正實業(集團)公司、甘肅宏光電子公司被表彰為“全國模範勞動關係和諧企業”,一批企業被表彰為“省模範勞動關係和諧企業”。

    抓維權農民工工資清欠和非法用工專項治理行動成效顯著

    2006年12月22日,在省勞動保障廳農民工工資監督發放點,副省長石軍帶領省政府辦公廳、省勞動保障廳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將16.5萬元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發還到38名農民工手中。拿到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激動地説:“感謝政府為我們追回了‘血汗錢’。”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2004年12月,省政府專門成立全省清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出臺了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意見》,批轉了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有力地推動了全省清欠農民工工資的工作。

    省勞動保障廳通過建立和完善工資支付保證金、投訴舉報、工資集體協商、領導包案督辦、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和突發性事件處理“六項機制”,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提供了重要保證。

    2003年以來,省勞動保障廳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兩節”前後在全省範圍內,集中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專項執法檢查活動,共檢查各類用工單位59908戶,其中涉及農民工102.35萬人,清欠農民工工資近7億元。

    山西“黑磚窯”事件發生後,今年七八兩月,甘肅省開展了聲勢浩大的以鄉村小煤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小建築和非法仲介機構為重點的全省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據統計,在這次專項行動中,全省共檢查鄉村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和小作坊等16124戶,涉及勞動者21.03萬人。發現違反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規定1262件、安全衛生管理規定62件,違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7件,非法使用童工42件,未依法辦理社會保險2334件。對發現的違法案件責令改正2780件,補發勞動工資6190.11萬元,督辦社會保險16239人,清退童工68人。對2戶小磚窯給予罰款處理,吊銷3戶小煤礦和10戶其他小企業營業執照。

    解決鄉村勞動用工存在的各種問題是一項長期的工作。目前,全省通過總結創新,初步建立了信息通報、聯合協查、責任追究等長效機制。

    今年8月,國務院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督查組來甘肅省督查指導工作,在臨夏、定西等地實地查看和督導了有關農民工勞動合同、工資支付、社會保障、權益維護等情況,對甘肅省在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方面做出的成績給予了高度評價。   (左玉麗 史秉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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