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時,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曹清堯介紹我國木材及林産品進出口、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和履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以及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情況,並答記者問。曹清堯在回答《中國日報》記者提問時講到,中國非法砍伐別國森林的説法是不對的,沒有任何根據。
〔中國日報記者〕:請問中國在保護自己森林的同時,是否存在著木材的非法貿易和砍伐周邊國家森林的問題?謝謝。
[曹清堯]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我可以明確地説,你説的中國在保護自己森林的同時,非法砍伐別國森林,這個説法是不對的,沒有任何根據。中國政府一貫貫徹、履行國際共同職責,反對並且堅決打擊非法採伐和非法進口木材,對進口木材管制得非常嚴格,我們除了完善進口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強執法,同時還跟周邊國家建立了一些聯動的機制,聯合打擊非法走私木材的行為。
[曹清堯]我國與部分國家有木材採伐和加工的合作,這些都是雙方正式合作的項目,包括政府間的、企業間的和民間的合作,這些合作應該受到我國和所在國法律的保護。剛才我在介紹時已經説過,中國啟動了天然林保護工程,這是對中國生態負責,對我國的國土安全負責,更是對世界生態建設和保護做出的重大貢獻。
[曹清堯]中國努力保護自己的森林資源,同時也在營造我們自己的木材生産基地,通過營造豐産林基地和加強營林措施,提高林木的生産率和木材的生産量。我們能夠從總體上解決好我國的木材供應問題。當然,保護和發展世界的森林資源是世界各個國家共同的責任,而不是某個國家或者地區單獨的責任。要杜絕木材的非法貿易,我們也希望有關國家管好自己國家的木材採伐,從源頭上制止木材的非法採用和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