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李元在電視電話會議上的發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6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在深化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的發言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李 元
(2006年11月16日)

同志們:

    國務院召開這次電視電話會議,對貫徹落實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作出部署,這對於各地區、各部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面做好試點工作具有重要意義。下面,我結合國土資源管理工作,講四點意見:

    一、認真開展煤炭礦業權有償處置情況的調查摸底和清理工作

    各試點省(區)國土資源廳要抓緊建立由廳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為組長,礦管、勘查、儲量、財務等礦政和綜合性管理處室組成的煤炭礦業權清理工作小組,對本省(區)內已設煤炭礦業權的有償取得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制定切實可行的有償處置實施方案。有償處置的基本原則是:對所有礦業企業,凡屬佔有國家出資勘查探明礦産地的煤炭探礦權,經評估確認後繳納探礦權價款;凡屬無償取得的煤炭採礦權,未開工的項目以其佔用的資源儲量為對象經評估確認後繳納採礦權價款,生産礦山以其剩餘資源儲量為對象經評估確認後繳納採礦權價款。探礦權、採礦權價款由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或採取詢價、類比等方式進行評估,由登記管理機關根據評估結果、國家産業政策等綜合因素集體確認,並不得低於類似條件下的市場價。依照探礦權、採礦權登記發證管理權限,由登記管理機關確定價款繳納方式。對上述工作,我部還將專門發出通知作出具體部署。

    二、進一步提高煤炭資源勘查開發的工作力度和監管水平

    近年來,按照國務院的要求,我部從整頓秩序入手,以資源規劃為基礎,以資源有償使用為重點,以資源合理利用為目標,完善措施,強化管理,已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結合試點工作要求,繼續加強煤炭資源勘查開採管理的各項工作。完善煤炭國家規劃礦區管理制度,做好煤炭資源勘查開發專項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的編制和實施工作。中央地質勘查基金的使用要突出加強重點成礦區(帶)內煤炭資源的預查、普查和必要的詳查。要切實加強對煤炭資源開發利用的監管,全面開展煤炭礦山儲量動態監督,研究探索特殊和稀缺煤種保護性開發的管理辦法,推廣先進的採煤技術、方法、工藝,進一步提高煤炭回採率。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抓緊實施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著力形成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要在開展礦山環境和生態破壞狀況調查評價的基礎上,會同環保等有關部門編制礦山環境治理和恢復規劃,加快組織實施。我部將積極配合發展改革部門繼續做好山西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研究及試點工作。

    三、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礦業權管理

    要綜合考慮國家需要、市場需求、外運條件、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等因素,有計劃地投放礦業權。按照批准的礦業權設置方案,對新設礦業權主要採用招標、拍賣、掛牌等競爭方式有償出讓。按照實施方案和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炭資源勘查開採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13號)的要求,將協議出讓的範圍嚴格控制在國務院批准的重點煤炭開發項目等四種情況之內。頒發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要遵守國家關於探礦權、採礦權審批權限、程序、條件等各項規定,嚴格審查勘查方案和開發利用方案。完善年度檢查、動態巡查、實地督察等制度,切實加強對礦業權人義務履行情況、勘查方案和開發利用方案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並糾正各種越權、違反程序、違反規劃審批設立或轉讓的行為,大力規範礦業權市場的仲介活動。我部將與財政部等有關部門一道,抓緊研究制定調整探礦權採礦權使用費費率、實行礦産資源補償費浮動費率等政策措施。

    四、深入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

    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各地積極開展以煤炭為重點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整頓和規範工作,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效。今年年底,將對各地區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第一階段工作進行檢查驗收。明年,要結合開展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以維護煤炭重點礦區開發秩序和加強礦區動態巡查為抓手,繼續鞏固煤炭資源整頓成果,嚴防各類違法違規現象出現反彈;二是著力抓好煤炭資源整合工作,力爭2007年取得明顯成效;三是以煤炭資源為重點,積極探索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規則的礦業運行新機制。

   各試點省(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這次會議和培炎副總理重要講話精神,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與財政部門、發展改革等部門通力協調配合,全力做好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試點方案的實施工作,努力提高礦産資源管理水平,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資源保障和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