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電視電話會議上的發言
財政部副部長 廖曉軍
尊敬的回良玉副總理,同志們:
當前,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現場調查工作即將開始。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財政部與國家統計局聯合組成督查組,赴部分省進行了督查。總體看, 地方各級政府都高度重視第二次農業普查工作,普查各項準備工作在積極有序推進。下面,我就財政部門進一步做好農業普查經費保障工作講兩點意見。
一、及時足額核定農業普查經費,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按照國務院的決定,第二次農業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中央財政負擔的農業普查經費3.1億元。截至目前,已在國家統計局部門預算中專項安排農業普查經費2.05億元,其中中央對貧困地區和財政困難地區的補助資金3400萬元已經撥付到位,2007年也按計劃安排了9500萬元。為進一步加強全國農業普查經費保障工作,財政部與國家統計局、農普辦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強調各省級財政對經濟落後、財政確實困難而難以全部負擔有關農業普查經費的地區,可結合中央財政安排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予以適當支持。
近年來,中央財政在對地方一般轉移支付中,逐年加大了對中西部地區特別是貧困地區的補助力度,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在安排普查經費時,對貧困地區應該適當傾斜。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的決定要求,確保農業普查經費及時足額到位,絕不能因經費問題影響全國普查工作的整體進程。
二、加強監管,切實提高普查經費使用效益
這次農業普查任務重、調查對象廣、參與人員多,經費管理工作的難度也更大,各級財政部門不僅要認真落實普查經費,還要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普查經費管理,把普查經費管理好、使用好,努力降低普查成本,切實提高普查經費使用效益。要嚴格按照國家統計局、財政部聯合製定的《統計部門週期性普查和大型調查經費開支規定》安排支出;在各種普查物資的準備上,充分利用現有的資源,厲行節約;必須補充、購置的物資要嚴格按照“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執行。普查結束後,各級財政部門將對普查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是國家科學制定“三農”政策、搞好農村發展規劃、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從財力上對農業普查工作給予必要的保證,是各級財政部門的共同責任。我們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圓滿完成農業普查任務。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