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救森林火災的基本原則是“打早、打小、打了”。打早是指及時撲火,打小是指撲打剛發生的火;打了是指撲火的徹底性,既要撲打明火,又要清理案火,消滅一切余火。三者相互聯絡,相互影響。打早是滅火的前提,打小是滅火的關鍵,打了是滅火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