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記者 杜宇)
建設部有關負責人1日表示,建設部等部門近日出臺《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見》,從5個方面入手,進一步加大對城市公交的政策扶持力度。
提供財政支持
《意見》指出,城市人民政府要對軌道交通、綜合換乘樞紐、場站建設,以及車輛和設施裝備的配置、更新給予必要的資金和政策扶持。
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政府性基金要用於城市交通建設,並向公共交通傾斜。
規範補貼制度
《意見》指出,對公共交通實行經濟補貼、補償政策。建立規範的成本費用評價制度和政策性虧損評估制度,對公共交通企業的成本和費用進行年度審計與評價,合理界定和計算政策性虧損,並給予適當補貼。
對公共交通企業承擔社會福利(包括老年人、殘疾人、軍人免費乘車,學生和成人持月票乘車等)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所增加的支出,定期進行專項經濟補償。
調整客運價格
《意見》指出,要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考慮企業經營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科學合理地核定公共交通票價。
發揮客運價格的導向和杠桿作用,繼續保持低票價和低成本的優勢,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提高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率。
各種公共交通方式之間也要建立合理比價關係,實現優勢互補,提高整個公共交通系統的運行效率。
實行用地劃撥
《意見》指出,優先安排公共交通設施建設用地,城市公共交通規劃確定的停車場、保養場、首末站、調度中心、換乘樞紐等設施,其用地符合《規劃用地目錄》的,可以用劃撥方式供地。不得隨意擠佔公共交通設施用地或改變土地用途。
加大科研投入
《意見》指出,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對公共交通行業的科研投入,實現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科技支撐。
要對公共交通規劃理論與方法、綜合交通樞紐設計、公共交通優先的道路網利用和信號系統、綜合交通信息平臺、車輛智慧化和安全性有關標準等組織立項,加大科研力度。
要積極推廣應用先進科技成果,滿足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技術需要。公共交通企業要加大對企業管理系統的科技投入,提高運營組織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