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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未來15年將向可再生能源投1.5萬億元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8日   來源: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北京11月7日訊 記者蘇民報道:今天在此間舉行的“2005北京國際可再生能源大會”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張國寶接受記者聯合採訪時透露,已經完成初稿的《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中指出,到2020年,力爭使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佔總裝機容量的比例達到30%以上。其中,水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2.9億千瓦,開發程度達到70%左右,風電達到300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達到200萬千瓦。 

    張國寶指出,規劃到2020年,把可再生能源佔一次能源供應的比重,從目前的7%提高到15%左右。要達到這一目標,大致匡算,全社會未來15年大約需要投資1.5萬億元。 

    據介紹,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海洋能等,是自然界中可以不斷再生、永續利用的資源。發展可再生能源可降低對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過分依賴,同時減少對環境的壓力。我國將加快發展和積極推進技術成熟和基本成熟的可再生能源,使其儘快成為具有競爭力的商業化能源。

    張國寶還表示,我國是世界第一大太陽能熱水器使用國,近幾年國家為解決無電地區基本用電問題實施了“光明工程”,通過中央國債資金、地方政府補助的方式,累計投入50億元,安裝太陽能光伏電池6.5萬千瓦,解決了700多個鄉鎮、約300萬偏遠地區人口基本用電問題。今後這一工程還將繼續進行下去。預計到2020年,太陽能熱水器總集熱面積達到3億平方米,年替代化石能源約4000萬噸標準煤;今後國家每年還將投入10億元以上繼續在農村推廣沼氣利用,規劃到2020年沼氣年利用量達到240億立方米;積極發展以能源作物為主要原料的生物質液體燃料,到2020年達到年替代石油1000萬噸的能力。 

    張國寶介紹説,我國可再生能源利用現以年均超過25%的速度發展。有資料顯示,我國水電裝機容量已達1.08億千瓦,佔全國裝機容量的四分之一;太陽能熱水器集熱面積6500萬平方米;沼氣年利用量50億立方米,改善了近1400萬農戶的生活用能條件。

    張國寶還強調指出,200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法》明確了可再生能源在我國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從資源勘查、規劃、科研、産業發展、投資、價格和稅收等方面,明確了政府、企業和用戶在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該法明確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要制定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要制定有利於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電價政策,國家財政要設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通過財政貼息、投資補助、稅收優惠等經濟政策支持和鼓勵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同時,該法明確了電網經營企業、石油企業承擔收購可再生能源電力或燃料義務;規定發展可再生能源是全社會的義務,可再生能源的産品與常規能源産品的差價由全社會的用戶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