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營經濟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民營企業曾經是企業中的“弱勢群體”。在經濟大潮的起落中,多數企業處於創業後的成長階段,還有為數不少的企業在拼搏中求生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民營企業自身的弱點所致,另一方面則是民營經濟發展的環境使然。主要表現在:
1、企業規模小,管理體制落後。據統計,2004年,全市銷售收入過10億元的民營企業僅3家。很大一部分民營企業由於規模小,技術創新能力差,實行的是家族式經營管理,導致産品質量差,科技含量低,名優産品少,市場競爭力弱,民營經濟的制度優勢難以發揮。
2、佈局不合理,傳統行業比重偏大。2004年,主要傳統産業中民營經濟實現增加值444.60億元,佔全部民營經濟的57.9%。由於勞動密集性行業多,技術密集性行業少,缺乏區域特色,形成重復建設,導致過度競爭。
3、融資渠道不夠暢通。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的銀行體系,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仍顯不夠;同時,由於資本市場發育不夠健全,大量需要資金的民營企業無法有效籌集資金。
4、社會服務體系不配套。創業引導、科技培訓、信息諮詢等社會化服務體系不夠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民營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三、促進武漢市民營經濟發展的思考
1、引導民營企業加強管理,提高民營企業的整體素質。在經營方式上,要引導民營企業由粗放式經營向集約化經營方向發展;在産品質量上,要引導民營企業發展科技含量高的産業爭創名牌;在規劃佈局上,引導民營企業由低水平重復建設向特色經濟發展;在人才引進上,要鼓勵科技人才到民企工作,制定相應的措施,使專業人才能在民營企業呆得住;在經營管理上,要引導民營企業由家族式管理向現代企業管理過渡,逐步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提高民營企業家自身素質。同時,要降低民營企業準入門檻,鼓勵自我創業和就業者。
2、加強規劃,引導培育民營産業集群。要堅持民營化、中小化、特色化取向,大力推進都市工業園區建設,使之成為民營企業的孵化器和都市工業的集聚地。認真落實好各項配套政策措施,用優惠的政策吸引本地和外地的民營企業落戶,産生集群效應。同時要把民營企業加快技術改造、推進信息化建設納入全市總體規劃,推進技術創新,總體提升民營企業競爭力。
3、加快推進依法治市,營造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要建立健全有利於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政策法規體系,進一步確立非公有制經濟在促進社會生産力發展中的重要地位與作用,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大力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份完善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4、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的行政環境。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必須正確處理與市場、企業、社會的關係,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並從體制、機制、法制入手,加強市場經濟秩序整治,堅決打擊無照經營、走私販私、制假售假、偷稅漏稅和欺行霸市等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同時,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拓寬民營經濟發展空間。
5、加大扶持力度,拓寬融資渠道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資金不足是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各級政府應加大扶持力度,引導資金投向民營企業。支持和鼓勵銀行進一步優化信用評級制度和貸款審核體系,適當放寬低風險信貸品種的審批條件,創新信貸業務,滿足民營企業不同類型的融資需求,不斷完善信用擔保體系,為民營企業發展壯大營造寬鬆的金融環境。
6、完善社會服務體系,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要進一步加快發展會計、律師、審計、銀行信貸、海關報關、稅務代理、海外市場代理等各類社會仲介組織,進一步規範仲介行為,為民營企業提供優質的社會化、專業化和規範化服務。充分發揮商會、行業協會在發展民營經濟中的協調服務、參謀諮詢、橋梁紐帶、資源整合和自律管理等作用。加大民營企業人才引進的支持力度,定期舉行人才招聘會,切實解決好民營企業引進人才在戶籍、檔案、評職評先、住房和子女入學等方而的問題。進一步完善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障制度,為勞動者在各類所有制企業之間的合理流動創造條件。(湖北省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