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11月29日電(孟華、達陸)海關總署、交通部、質檢總局等國家8部委和京、津、冀、晉、甘等12個省、市、區的領導前一階段聚集濱海新區共商口岸合作。
記者了解到,12個省市就進一步完善口岸合作機制進行討論並取得共識,與會各方就經濟優勢互補、攜手共建達成共識。
加強跨區域口岸合作,充分運用天津海港口岸與邊疆陸路口岸的物流通道優勢和腹地廣大地區的貨源、資源以及開發優勢成為各省市共同的需要。
記者了解到,目前,天津與腹地省、市、區的口岸合作已經具備了良好條件,並開始進入新的發展機遇期。目前,在與傳統腹地具有多年良好的合作基礎上,天津與北京實現口岸直通;天津與北京、河北、內蒙古、新疆等11個省區市共同簽訂了《跨區域口岸合作天津議定書》,建立了區域合作長效機制;津冀兩地就天津口岸協助腹地設立“無水港”達成了共識,並簽訂了津冀口岸合作協議書;天津與內蒙古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簽訂了合作備忘錄。以天津與內蒙古二連浩特、天津與新疆阿拉山口口岸建立了對開鐵路班列的大陸橋集裝箱運輸。
與會者認為,濱海新區的開發開放與西部大開發遙相呼應,為跨區域口岸合作提供了新的機遇。隨著開發開放的持續和“異地報關”等跨區域口岸合作的實施,天津與內地將擁有更加便利的通關條件,合作會更加廣泛和務實。
在口岸合作中,天津口岸不斷加大服務腹地的力度。各部門均將服務內地作為工作重點,並分別設立專用通道或快速轉關通道;天津海關加強與內地海關的聯絡配合,對貨物轉關實施24小時服務,做到應轉盡轉;天津港集團圍繞市場開發,突出對內服務,先後在內地設立10個辦事處拓展服務,分別與烏魯木齊、石家莊聯合建設內陸“無水港”,港口優先安排內地貨物,對內地班列貨物和大宗貨類給予費用減免或其他優惠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