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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進一步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30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9月29日,省司法廳以魯司[2005]89號文下發了《關於積極開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通知》,決定進一步加大對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通知》對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四項要求:

    一是要進一步提高對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老年人是社會中的特殊群體。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是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是要進一步擴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蓋面。要按照《法律援助條例》和我省有關規定,對老年人情況進行專項普查,摸清60周歲以上各年齡階段老年人的底數,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老年人逐一登記造冊,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檔案,並實行動態管理,對變化情況及時進行調整。要進一步降低門檻,擴寬渠道,擴大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覆蓋面。要建立定期回訪制度,實行法律援助跟蹤服務,爭取每半年組織人員對法律援助義務履行情況和老年人的法律援助需求進行一次深入了解,總結推廣有益經驗。要進一步明確服務重點,增強工作的針對性,特別是對涉及老年人的贍養、扶養、退休金、撫恤金、人身傷害、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援助案件要加大工作力度,改進服務質量,確保老年人獲得及時、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

    三是要進一步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老年人作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點,簡化受理程序,加快審批速度,不斷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便民化程度。對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審查,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在接受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給予法律援助的決定。對於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要在24小時內辦理有關手續並指派法律服務人員;對申請事項不屬於法律援助範圍的,應指引申請人到相關機構處理,不得推諉、扯皮,切實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權益。要本著方便老年人尋求法律援助的原則,從實際出發,以鄉鎮和街道司法機構為依託,逐步建立健全以法律援助機構為主體,以律師事務所為骨幹,以法律志願者組織為補充的老年人法律援助網絡。同時,要針對老年人的特點,大膽探索適應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形式、新措施,可採取發放法律援助卡、設立法律援助信箱、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綠色通道”,與“12348”法律服務熱線聯動等便捷方式,方便老年人諮詢和申請法律援助。

    四是要進一步營造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良好氛圍。要把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當地法律援助體系,切實加強領導,統籌規劃,加強管理,狠抓落實。要強化對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監督管理,確保每一件案件都能得到有效解決。要加強與老齡委等有關職能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建立聯絡、會商制度,及時溝通情況,充分發揮他們在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方面的工作優勢,增強工作的針對性。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絡、溝通,充分利用每年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月”(“老人節”前一個月),加強對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社會宣傳和輿論監督,大力宣傳在開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形成全社會關心老人、尊重老人、扶助老人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