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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民政廳:立足省情 開拓創新 建立和完善社會救助支撐保障系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6日   來源:民政部

立足省情 開拓創新
建立和完善社會救助支撐保障系統

陜西省民政廳

    陜西省地處我國中西結合部,總面積20.56萬平方公里,地理上分為關中平原區、陜南秦巴山區和陜北黃土溝壑區三個自然區域,轄10個設區市和楊淩農業高新技術産業示範區,共107個縣(市、區),總人口3689萬,其中非農業人口892萬。幾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民政部的支持下,經過各級民政部門的努力,初步形成了以城鄉低保和災民救助為基礎、各單項救助制度為補充,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社會救助體系基本框架。在積極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落實各項救助政策法規的同時,我們努力建立和完善救助體系的支撐保障系統,著力解決組織機構、工作經費、信息化建設等一系列問題,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組織機構,保證工作力量

    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量大面廣,任務繁重,需要有相應的機構和工作力量,才能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為了解決城市低保人員編制問題,省民政廳多次向省政府彙報,2002年2月,省編辦下發了《關於全省各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機構設置問題的通知》,批准在省民政廳設立低保處,行政編制7名,各設區市及區民政局均設立最低生活保障科(處),縣和街道辦事處(鎮)確定專人管理。目前,絕大多數縣都成立了低保股或低保辦公室。去年,銅川市根據當地煤礦資源枯竭、低保對象多的實際,在市民政局設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副縣級建制,人員編制4名。延安市民政局抓住免徵農業“兩稅”和鄉鎮職能轉變的機遇,在不突破鄉鎮總編制,不增加農民負擔的前提下,在全市13個縣區的166個鄉鎮、街道辦和8個社區建立起了民政工作站,共配備工作人員548名。延安建立民政工作站有三種管理機制:一是由縣編委下發文件,副科級建制,事業編制5—7人,經費單列,由鄉鎮政府和縣民政局雙重領導,工作站站長為鄉鎮黨委委員。二是民政工作站為副科級建制,事業編制3—5人,由縣民政局和鄉鎮政府雙重領導,人員、工資、經費歸屬民政局管理。三是在鄉鎮成立民政工作領導小組,鄉鎮長兼任領導小組組長,下設民政工作辦公室,事業編制3—5人。目前,我省正在積極推廣延安的做法,逐步解決基層民政工作隊伍問題。

    二、加大資金投入,保證工作經費

    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要有一定數量的工作經費才能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為此,我省各級財政部門在資金十分困難的情況下,普遍加大了社會救體系建設工作經費的投入力度,確保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為了解決各級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經費不足的問題,2003年省民政廳與財政廳聯合下發文件,明確要求市、縣按低保資金總額的3%列支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經費。2003年,我省市、縣列支低保資金1.71億元,列支工作經費513萬元;2004年,市、縣列支低保資金1.79億元,列支工作經費 537萬元;今年,市、縣列支低保資金2.1億元,列支工作經費630萬元。為了解決部分貧困市、縣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經費不足的問題,今年,省財政從列支的5000萬元低保資金中拿出200萬元,對貧困市、縣給予補助。今年我省每個市、縣的工作經費平均可達7萬餘元。

    三、加快信息化建設,提高救助信息化水平

    在實際工作中,我們體會到,要加快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就必須加強信息化建設。隨著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步伐的加快,救助的人數在不斷增多,資金量也在不斷加大,加之社會救助人數和資金需求也處於不斷變化的狀態,靠手工操作已不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因此,我們按照民政部的要求,經過多次向省政府領導彙報,省政府決定:社會救助體系網絡建設所需經費,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省財政拿出1200多萬元專項資金,負責省和社區兩級的信息化建設,其中1000萬給全省1472個社區配備了微機和打印機,今年7月份已全部配發到位;投資200多萬元擴建省民政廳信息中心。市、縣、街道辦(鄉、鎮)的信息化建設經費由同級財政自行解決,省上給予適當補貼。目前,我省社會救助信息網絡規劃設計已經完成,省、市兩級已基本實現聯網,縣級網絡正在抓緊建設。今年4月,省廳舉辦了兩期低保軟體培訓班,對全省10個市和107個縣(區)的低保軟體操作人員進行了培訓,要求各地在10月底前將低保對象的資料輸入微機,為全省聯網做好準備。

    四、統一發放,規範管理

    為了確保足額落實各級財政低保配套資金,進一步加強低保資金的管理使用,推進依法行政和政務公開。省政府決定,從今年5月1日起,各級財政部門在有關商業銀行設立的社會救助資金財政專戶統一改在農村信用社系統設立,全省社會救助資金統一通過農村信用社系統發放,把社會救助資金的公開、透明、規範化管理延伸到基層。省財政、民政、審計和農村信用社四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統一由省農村信用社系統代理髮放有關問題的通知》。省政府為此專門召開了各市市長、民政局長、財政局長和農村信用社主任會議安排部署。目前,城市低保資金已經全部由農村信用社代理髮放,其它社會救助資金也將逐步由農村信用社發放。

    我們認為,社會救助資金統一由省農村信用社系統代理髮放,這是政府推進依法行政、改進工作方式的一個重要舉措,也是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政策的具體體現,是一件有利於困難群眾的實事和好事。一是有利於降低行政成本。社會救助資金的發放統一由省上來協調,各市、縣(區)不再需要和其它商業銀行進行談判、協商,全省上下步調一致,無疑會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有利於督促各級配套資金的落實。由於過去在不同的銀行開設專戶,省上督促各地落實配套資金的難度較大,對實際情況不容易掌握,一些市、縣因財政困難等原因就會出現列而不支、多列少支的現象。改在農村信用社統一設立專戶,上下信息一致,透明度大大增加,有利於監督檢查,保證各地資金的投入。三是有利於促進社會和諧。讓各地困難群眾享受一樣的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有利於公平公正,也會消除困難群眾之間的不平衡,減少了矛盾,有利於和諧。

    經過幾年的探索努力,我省社會救助支撐保障系統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今後,我們將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立足實際,探索創新,求真務實,紮實工作,不斷加強和完善社會救助支撐保障系統建設,推動我省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