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間我國證券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各項改革穩步推進,市場化程度和對外開放水平不斷提高,歷史遺留問題逐步解決,市場運行基礎得到夯實,對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持促進作用不斷顯現。
證券市場規模基本穩定。截至2005年11月底,滬深兩市上市公司1381家,總市值31095.16億元,流通市值10135.70億元。截至2005年11月底,交易所市場登記債券181隻,債券市價總值4177.83億元。
證券市場功能逐漸完善。2001年初至2005年11月底,通過股票市場籌資合計為6891.22億元,其中境內市場籌資3983.16億元,境外市場籌資2908.06億元。股票印花稅為796.14億元。更為重要的是股市資源配置功能增強,促進企業做優做強,一批知名企業通過上市補充了資本金,改善了公司治理結構,企業持續發展能力得到提高。
投資者結構明顯改善。投資者帳戶數從2000年底的6123萬戶增加至2005年11月底的7328萬戶,約增加20%。“十五”期間機構投資者發展迅速,多元化的投資主體結構正在形成。證券投資基金由36隻增加至213隻,基金資産總值由847億元增加至4631.75億元,增長了446.84%;2005年11月底,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持有股票資産市值205.2億元;保險資金已間接入市1060億元,直接入市135.7億元;已批准QFII外匯額度54.95億美元;企業年金入市工作已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隨著機構投資者的發展和對外開放力度的加大,市場價值投資理念逐步形成,投資者行為理性程度提高。
多層次市場建設有序推進。一是在深圳市場開設了中小企業板,為創業板的建立奠定基礎;二是增強了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功能,使其成為退市公司股份轉讓主要平臺。
市場創新活動積極展開。最近幾年,證券市場創新的制度空間有所拓寬,政策支持力度不斷增強。制度創新和産品創新積極展開,ETF、LOF、權證等新産品、新機制順利推出,有效地增強了市場活力。各項法規和制度不斷完善。一是2005年11月人大通過了新修訂的證券法和公司法;二是股票發行和交易結算制度不斷完善;三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明顯提高,現代企業治理框架基本搭建起來;四是股權分置改革適時啟動並順利推進;五是強化市場退出機制,對績差公司實施退市處理。(證監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