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專題專欄
 
代表委員針對四類涉及群眾利益問題積極建言獻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 張曉松、齊中熙、杜宇)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當前在土地徵用、房屋拆遷、企業改制、環境污染等方面,還存在一些違反法規和政策而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不能讓群眾吃虧。”代表委員針對這四類涉及群眾利益的問題,積極建言獻策。

    不能讓失地農民吃虧

    福建省長汀縣大同鎮東關村村民曾樹林的2畝多承包地被徵用了。這些地原來一年畝産值6000元以上,而徵地補償只按畝産值936元計算。徵地前曾樹林年收入14000元左右,而一次性徵地補償費總共才43665元,並且賴以生存的土地沒了。

    “你砸了老百姓的飯碗,老百姓怎麼能答應!”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律師協會副會長韓德雲説,有的地方隨意降低、拖欠徵地補償費,不顧農民死活;有些地方把補償費一給了事,根本不管失地農民的長遠生計。

    代表們建議,應進一步落實徵地補償辦法,保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在新的徵地綜合補償標準方面,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制訂要綜合考慮地類、産值、土地區位、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不要讓農民吃虧。

    拆遷不能損害群眾合法權益

    全國政協委員金國生説,近年來房屋拆遷是一個容易引起群眾意見的難題。不少地方還由於粗暴拆遷引起幹群關繫緊張。

    “政府機關動用公共權力進行拆遷、徵地,在實際工作中容易被濫用,損害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金國生委員舉了一個例子:陜西周至縣在土地未申報農地轉用和徵用的情況下,對道路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房屋、農作物等地上附著物進行拆遷清理,共拆遷住宅76戶。事後有關領導受到處理。

    金國生委員認為,我國的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但在實際工作中出現了有法不依的情況。

    代表們建議,儘快出臺相關規定,對公共利益進行明確界定。違法拆遷、徵收,造成私人財産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改制要杜絕“黑箱操作”

    在一些地方,出現了企業改制“黑箱操作”、不顧職工利益只顧自己撈錢的事例。全國人大代表康慶德説,在一些像企業改制這樣的大事上,不少職工並不了解改制的過程,也找不到地方表達自己的意見,自然會對改制中的利益分配産生意見。

    康慶德説,一些企業改制時,改制方案不完善,審批不嚴格;清産核資、財務審計、資産評估和産權轉讓不規範;對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重視不夠等。特別是一些企業不經職工同意,低估賤賣國有資産,遭到廣大職工痛恨。

    周家貴代表建議,在企業改制這些企業重大事件中,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辦事,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捍衛職工合法權益。

    不能用群眾的健康換項目

    今年2月4日,位於榆林市米脂縣城附近的陜西金泰氯鹼化工有限公司的3個沉澱池發生垮塌,造成水污染事故。陳萬志委員説,“不能用群眾的健康換項目。”

    “這樣的環境污染事件時有發生。”環保總局副局長吳曉青委員説,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環境保護形勢嚴峻。突發性環境事件進入高發時期,國家環境安全受到挑戰;群體性環境事件呈迅速上升趨勢,污染問題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導火索”。

    吳曉青提出,各級政府應當層層落實責任,對違法排污企業進行限期整改;認真貫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厲打擊企業的違法排污行為;實行聯合辦案制度,環保部門在查清環境違法事實的基礎上,對涉及行政監察對象違規違紀問題的,要及時向監察機關移送。(完)

 
 
 相關鏈結
· 全國人大代表熱議抓緊解決群眾最關心的利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