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文化部門將採取有力措施,切實保障農民工文化權益。
一是做好對農民工的社會文化服務。充分利用圖書館、文化館、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設施,開展針對農民工的社會文化服務。2006年上半年將編輯出版《打工者手冊》,手冊內容包括勞動技能、生活指南(交通、醫療、保險等)、權益維護、法律指南等。
二是積極開展面向農民工的文藝創作和服務。引導文化經營單位和文藝工作者深入農民工生活,創作反映農民工生活、為農民工所喜聞樂見的節目,鼓勵文化經營單位和文藝工作者為農民工提供免費或者優惠的文化産品和服務。
三是鼓勵農民工自辦文化的發展。有關部門協作,積極扶持農民工用工單位自辦文藝表演團體,發展農民工業餘演出隊,鼓勵農民工創作和表演自編自演、自娛自樂的文藝節目,創新文藝形式,倡導健康文明的文化生活方式,推動農民工文化建設走上健康發展的良性軌道。
四是加強對農民工文化生活的引導和監督。一方面加強引導和教育,幫助農民工提高識別、判斷和自覺抵制不良文化産品的能力,養成良好的文明習慣。另一方面加大對農民工相對集中的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文化産品的監督檢查力度,有效杜絕和制止非法文化活動和不良文化現象侵害農民工的身心健康。(文化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