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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緊建立適合小企業貸款的體制機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0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一是部分銀行建立了小企業貸款管理部門和專業隊伍。國家開發銀行組建了中小企業貸款項目組和微小企業貸款項目組,進行相關業務的開發和管理工作。中國農業銀行專門設立了小企業業務部,負責小企業業務的戰略規劃、業務指導、産品開發和系統管理;中國民生銀行正在設立小企業事業部,並進行單獨核算;交通銀行則在試點分行設立專業營銷部門或培育小企業貸款業務的重點支行;浦東發展銀行、光大銀行組建了中小客戶部或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二是正在開發小企業貸款業務的獨立核算管理信息系統。國家開發銀行的管理會計系統正處於開發和測試階段,通過該系統,能夠將全部的收益和成本按地區、客戶和産品進行歸集,生成基於某産品或客戶單獨的內部報表,實現對小企業貸款成本收益的單獨考核;中國工商銀行業績價值管理系統已實現分産品、分部門、分機構業績核算,並建立了綜合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定期對小企業貸款投放、貸款質量和利率水平等情況進行全面監測,對小企業業務收益進行全面核算,在此基礎上進行業績考核;招商銀行已經在8個分行開始進行小企業貸款業務的獨立核算試點;浙商銀行對小企業貸款採用單獨會計科目、單獨的統計報表,並專門開發了小型和微型企業信貸管理系統和經濟資本考核系統,對小企業貸款進行分類管理、分賬核算和單獨考核。

    三是普遍改進簡化了小企業貸款業務流程。中國工商銀行區分信貸産品和機構,在有效控制風險前提下,適當轉授信貸業務審批權;對部分融資餘額較少的小企業,在第二還款來源合法、足值、有效的前提下,縮短操作流程;中國農業銀行授予試點行一定的産品創新權,適當擴大試點行的最高授信額度和所轄支行、二級支行的信貸審批權限,提高審批效率;中國銀行對小企業授信從授信準入、總量核定、授信定價、擔保要求、授信前調查、授信後管理等方面制訂了明確標準和工作規範,在小企業授信業務試點分行,採取標準化、責任細分的原則,適當簡化貸款審批環節,並在二級分行設置“小企業專業審批人”對小企業貸款進行審批,同時,對於符合特定標準的小企業授信業務,採用“快速授信審批流程”;中國建設銀行專門制定了《小企業信貸政策及流程實施意見》,對小企業客戶優化信貸流程、簡化操作程序、提高審批效率。根據小企業金融業務“短、頻、快”特點,以二級分行為經營主體,適當下放審批權限,減少審批層級,實行小企業經營中心主管和有權審批人雙簽審批形式;交通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小企業信貸業務嘗試不經貸審會審議,實行個人簽批制。

    四是有的銀行引入了貸款利率風險定價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充分利用貸款利率放開這一有利市場環境,根據小企業貸款的風險水平、籌資成本、管理成本、收益目標及當地利率市場等因素,自主確定貸款利率。中國工商銀行下發了關於産品定價的文件,初步開發了貸款定價模型,要求分支機構綜合考慮成本、風險和利潤等因素,確定合適的利率水平;中國農業銀行按照全面成本覆蓋、風險收益對稱、扶優限劣並舉、效率效益並重的原則,起草了《小企業貸款風險定價管理辦法(試行)》;中國建設銀行專門制定了風險定價機制指導意見,提出了按照收益覆蓋風險的原則,對不同行業、不同擔保方式、不同借款人的小企業貸款實行彈性的風險定價機制,規定小企業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基礎上只能上浮。

    五是有些銀行制定了專門的小企業貸款業績考核和獎懲機制。中國工商銀行要求分支機構制定落實小企業客戶經理考核激勵辦法,如浙江分行制訂了小企業信貸業務專項考核辦法,專門拿出1000萬元進行獎勵,福建分行對不良率低於2%的免於問責,如全部收回則提取該項貸款業務利潤的10%對信貸人員進行獎勵;中國農業銀行明確小企業信貸人員人均績效工資可以比本級行平均水平高出20%—30%;中國建設銀行制定了《小企業金融激勵約束機制指導意見》,突出對貸款機構和信貸人員的正向激勵,建立了與小企業特點相適應的懲罰及問責機制;交通銀行突出對信貸人員的正向激勵。如南京分行單獨設立小企業授信業務考核指標,寧波分行在考核時對小企業貸款原則上按不低於一般貸款的1.2倍折算,上海分行規定將小企業貸款專項獎勵中的80%發放給經辦信貸人員。

    六是一些銀行初步建立違約信息共享機制。中國工商銀行已于2005年投産使用小企業信貸管理子系統,總行通過貸後監測,向分行發佈違約客戶及有關聯關係客戶信息,並通過特別關注客戶信息系統,嚴格控制對有不良信用紀錄的客戶融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正在著手建立客戶關係管理系統開發,收集、掌握惡意違約客戶信息。其他銀行主要在依託信貸登記諮詢系統、個人徵信系統的基礎上,建立了自己的客戶信息資料庫,隨時收集客戶的違約或不良信息。(銀監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