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地稅局日前出臺系列優惠政策扶持軟體企業發展。對新辦軟體生産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1至2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3至5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軟體生産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的工資薪金支出和培訓費用,可在計徵企業所得稅時稅前扣除。
外國企業向中國境內企業單獨銷售軟體,或隨同銷售郵電、通訊設備和計算機等貨物一併轉讓與這些貨物使用相關的軟體,國內受讓企業出口上述軟體,無論是否繳納了關稅和進出口環節增值稅,其所支付的軟體使用費,均不再扣繳外國企業的營業稅;外國企業向中國境內企業出租郵電、通訊設備和計算機等貨物,所包含的與之相關的軟體,如軟體單獨收費,應視為出租上述貨物的租金收入,不徵收營業稅。國務院批准的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內新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經嚴格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兩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記者 申紅 通訊員 陳文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