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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住房租賃市場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125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30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通知規定:為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對按政府規定價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免徵房産稅、營業稅;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應繳納的營業稅按3%的稅率徵收,房産稅減按4%的稅率徵收;對個人出租房取得的所得,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