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8日獲悉,國資委日前下發《關於中央企業嚴格執行國家住房改革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旨在對所有央企的住房公積金和相關補貼進行嚴格控制,推進中央企業住房制度改革健康進行,規範中央企業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加強企業人工成本控制。
《通知》中明確規定:“中央企業不得擅自提高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企業繳存比例”,職工月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職工工作所在地平均工資的3倍,繳存額不得突破企業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繳存上限。
“向地方看齊”,這是此次《通知》中的最大特點,國資委由此打破了以往中央企業內部確定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層級劃分的慣例。
對於補貼的面積和基準補貼額,《通知》中也有明確的要求,即參照所在地政府機關公務員標準,並結合本企業職工住房的實際情況和企業經濟承受能力確定。其中,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的補貼標準,應先報國資委核準後,再由企業擬定方案,進入工作程序。
據悉,在壟斷企業名目繁多的工資外收入中,住房公積金或相關住房補助是個大項。(記者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