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條明確了重點物資包括:
“防洪抗旱、搶險救災、支農(化肥、農藥)等急需運輸的物資”。在日常裝車組織中要求“對鐵道部下達的專項運輸任務和必須運輸的救災物資,各級運輸部門接到通知後,都要指定專人負責,主動與有關部門聯絡,落實貨源,安排好裝車日期和日曆進度,保證按期完成。”
第二十一條指出:
“必須緊急運輸的軍用、防洪、搶險、救災、防疫、抗旱、排澇、搶種、搶收等貨物,可不受日計劃裝車的限制,分別以鐵路局、鐵道部調度命令批准後組織裝運。無月度貨物運輸計劃的,裝車後要及時補辦計劃手續。” (鐵道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