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4日電(記者 魏武、韓潔)旨在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的企業所得稅法草案24日提交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根據該草案,企業所得稅優惠重點將由以區域優惠為主轉向以産業優惠為主。
草案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借鑒國際上的成功經驗,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徵管”的要求,對現行稅收優惠政策進行適當調整,將現行企業所得稅以區域優惠為主的格局,轉為以産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兼顧社會進步的新的稅收優惠格局。
財政部部長金人慶在就法律草案作説明時説,草案採取多種方式對現行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整合。
一是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15%的優惠稅率,擴大對創業投資等企業的稅收優惠以及企業投資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産等方面的稅收優惠;
二是保留對農林牧漁業、基礎設施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是對勞服企業、福利企業、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直接減免稅政策採取替代性優惠政策;
四是取消了生産性外資企業定期減免稅優惠政策,以及産品主要出口的外資企業減半徵稅優惠政策。
金人慶表示,通過以上整合,草案確定的稅收優惠的主要內容包括:促進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及環境保護與節能、支持安全生産、促進公益事業和照顧弱勢群體,以及自然災害專項減免稅優惠政策等。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在關於該草案的審議意見中指出,整合現行稅收優惠政策是必要的。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於深化改革開放和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著優惠政策不統一、優惠內容不太合理、優惠重點不太突出的問題。
專家認為,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將優惠重點由以區域優惠為主轉向以産業優惠為主,同時對西部地區需要國家鼓勵類産業繼續實行所得稅優惠政策,有利於推動西部地區加快發展,逐步縮小東、中、西部地區差距。
實行鼓勵節約資源能源、保護環境以及發展高新技術等以産業優惠為主的稅收優惠政策,將有利於進一步發揮稅收的調控作用,有利於引導我國經濟增長方式向集約型轉變,推動我國産業結構的優化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