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府和公安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精神,緊密結合實際,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
結合實際,認真制定消防工作發展規劃。北京、天津等20個省(區、市)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吉林、江蘇等25個省(區、市)制定了“十一五”消防發展專項規劃或貫徹落實國發15號文件的具體實施意見。山西、上海等15個省(區、市)制定出臺了發展地方消防力量、建設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加強農村消防工作等單項規劃。
建立完善機制,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北京、天津、內蒙古等26個省(區、市)建立了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浙江、江蘇等24個省(區、市)把消防工作作為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文明城市和平安地區的考評範圍。廣東、山西等21個省(區、市)建立了操作性較強的消防工作考核機制。北京、河北等18個省(區、市)制定出臺了消防業務費保障標準,建立了消防經費保障長效機制。257個市(地、州、盟)、1643個縣(市、區)建立了消防經費保障機制。
加強公共消防安全基礎建設,提升社會防控火災的能力。2006年,全國公安消防部隊新增消防戰鬥車1642輛,新增各類滅火救援器材194709件套。全國一線消防官兵配齊了3項基本個人防護裝備,個人防護裝備總數達245198件套。各地新建消防站1256個、新增消火栓76805個。山西、貴州、浙江、寧夏、廣西等省(區)制定了農村消防工作意見或農村消防管理規定,把農村消防工作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推動建立農村消防工作管理新機制。廣東、福建等省(區、市)大力開展“鎮村農村消防工作試點”和“消防安全示範鄉村”創建活動,以點帶面,推動制定村寨消防規劃,加強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提升了農村防控火災的能力。
加強消防宣傳教育,積極營造“以人為本、安全發展”和“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和諧社會環境。各地大力推進消防宣傳教育“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活動,著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北京、廣東、上海等省(市)將消防知識納入了中小學義務教育內容。黑龍江、山東等省推進消防宣傳“進企業”,集中對重點單位法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開展了培訓。天津、湖北等省(市)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月活動。北京、寧夏、西藏等省(區、市)結合實際,把消防宣傳教育延伸到“進古建築”、“進景區”、“進草原”、“進寺廟”等,使更多的群眾受到了消防安全教育。據統計,2006年各地共舉辦培訓班3256期,培訓人員37萬人次;開展消防宣傳6251次,受教育群眾1.4億人次。
各地公安消防部門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大力推動消防工作社會化格局的形成。河北、天津等省(市)公安廳(局)和消防部門與有關部門建立了信息溝通研究工作機制,定期召開會議,解決存在問題,推進各項措施落實。福建、河南等省公安消防總隊協調教育部門,專門研究推進消防知識進學校、進課堂的措施,並指導學校加強自身消防安全管理。黑龍江、海南、貴州等省公安消防總隊協調建設部門,積極推進城鄉消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北京、上海、雲南等省(市)公安消防總隊協調人事、勞動保障等部門制定政策,鼓勵發展消防仲介服務組織。(公安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