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日前發佈《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該辦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中注協陳毓圭秘書長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註冊會計師行業肩負著維護社會公眾利益、促進社會正義的重任,執業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到社會公眾利益的實現。嚴格監管,嚴格懲戒,是維護行業形象和社會公眾利益的必然要求。
據悉,《懲戒辦法》共六章三十四條,主要包含了以下三大類規範:一是從行業監管實踐出發,將25種執業違規行為作為懲戒的重點,內容覆蓋違反註冊會計師法、違反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準則的情形,並規定了各種行為的具體構成以及相應懲戒。二是科學設置懲戒種類。《懲戒辦法》規定的懲戒種類包括訓誡、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三種方式。三是明確了懲戒的程序和相關權利義務,規定會員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提請回避的權利以及申訴的權利,並規定了中注協應當經過調查、聽取陳述和申辯意見、集體合議審理後方可作出懲戒決定。(孫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