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1日電(記者黃全權)因地域及相關因素影響,我國各地電價水平呈現出“南高北低、東高西低”這一較明顯特徵。其中,廣東、上海、北京、海南、江蘇平均銷售電價位居全國前5位。
這是國家電力監管委員11日發佈的第8號監管公告中披露的。
電監會進行的相關檢查結果表明,2007年全國電價水平與上年度相比略有上升。發電企業平均上網電價為336.28元/千千瓦時,比上年增長1.74%。在不含政府性基金和附加的情況下,電網企業平均銷售電價為508.51元/千千瓦時,比上年增長1.84%。
但在電價水平總體平穩的同時,電價的“差別化”特徵卻較為顯著:
在區域上,南方區域平均銷售電價最高,達568.07元/千千瓦時,其後依次為華東、東北、華北、華中,西北最低,為368.36元/千千瓦時。
從分省份平均銷售電價水平看,廣東、上海、北京、海南、江蘇位居全國前5位,甘肅、貴州、內蒙古、青海等省則排在末位。其中,最高的廣東省平均銷售電價為701.32元/千千瓦時,最低的青海省僅為293.08元/千千瓦時。
而在居民用電類別平均電價水平上,排在前5位的分別是:廣東606.6元/千千瓦時、海南577.55元/千千瓦時、江西548.66元/千千瓦時、上海522.71元/千千瓦時、湖北500.32元/千千瓦時。排在後5位的分別是:內蒙古西部、陜西、山西、青海、江蘇,每千千瓦時的電價均不超過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