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5日電(記者 毛曉梅、王文帥)中國保監會25日發佈《關於公佈保險理賠(給付)程序
進一步做好理賠服務工作的通知》,旨在從建立完善保險理賠(給付)程序公開制度著手,解決目前理賠服務中存在的問題,方便客戶索賠和申請保險金。
《通知》除了繼續強調要公示理賠(給付)服務流程、明確賠付時限、儘量簡化程序等之外,還明確提出,各保險公司應建立健全理賠(給付)服務的監督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理賠(給付)服務質量回訪制度,加大對理賠(給付)時效、賠付質量、投訴處理效果等方面的考核力度;應建立並完善理賠(給付)服務責任人制度,從總公司到地市級分支機構均應指定一名高管人員為理賠服務責任人,指定一個部門為理賠(給付)服務的責任部門。
《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應于即日起一個月內向保監會稽查局保護保險消費者利益處及各保監局報備公司理賠(給付)服務責任人、責任部門等信息;明年1月底前應在本公司網站上公佈理賠(給付)服務的具體流程、所需索賠材料的清單、聯絡電話和投訴電話,並向稽查局及各保監局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