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性減稅
——今年1月1日起,將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預計減收將超過1200億元。
——今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機電産品的出口退稅率,涉及工業機器人、摩托車及縫紉機等553種産品。
——今年1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取消和停止徵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總減免金額約190億元。
實行結構性減稅,結合推進稅制改革,用減稅、退稅或抵免的方式減輕稅收負擔,促進企業投資和居民消費,是實行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內容。
增值稅轉型改革,是我國歷史上單項稅制改革減稅力度最大的一次。企業新增機器設備類固定資産所含的進項增值稅稅金准予在計算銷項稅額時予以抵扣。此舉可有效避免企業設備購置的重復徵稅,有利於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産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為緩解出口企業經營壓力,2008年下半年以來我國多次調整出口退稅政策。在2008年8月1日調高部分産品出口退稅率的基礎上,11月1日起調高服裝、紡織品、塑料製品、日用及藝術陶瓷製品、傢具等産品的出口退稅率; 12月1日起進一步提高部分勞動密集型産品、機電産品等3770項出口商品的退稅率;今年1月1日起,又提高部分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機電産品的出口退稅率,主要包括:將航空慣性導航儀、工業機器人等産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14%提高到17%;將摩托車、縫紉機等産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1%、13%提高到14%。上述調整,是我國主動應對當前複雜多變的國內外經濟形勢而採取的重要舉措,有利於緩解企業困難,增強克服金融危機的信心。
取消和停止徵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則有利於發揮與減稅政策相同的擴張效應,促進企業增加投資和居民消費。此次取消和停徵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涉及教育、勞動就業、人才流動、執業資格、工程建設、外貿出口、藥品生産、家禽養殖、農業生産等多個領域,總的減免金額約190億元。連同自2008年9月1日起停徵的集貿市場管理費和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約170億元,國家採取的減費措施可直接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約360億元。
政策性增投
——去年35.1億元專項資金,助中小企業産業升級、節能減排、開拓國際市場及自主創新。
——新增10億元,專項用於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
中小企業是解決社會就業、推動科技創新、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2008年以來中央財政已出臺了一系列財稅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按照國家産業政策要求,中央財政加大並引導地方財政增加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投入。2008年中央財政共安排中小企業專項資金35.1億元,包括:
發展專項資金5億元,比上年增長25%,重點支持其採用新技術、新工藝,促進産業升級,推進産業轉移和實施節能減排。
國際市場開拓資金12億元,重點支持生産機電産品、高新技術産品的中小企業拓展國際市場,取得國際相關資格論證。
服務體系及平臺式服務體系補助資金1.1億元,鼓勵中小企業購買行業先進、共性、適用技術等。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14億元,同比增長27.3%,通過無償資助、貸款貼息、資本金投入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育和支持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公共技術服務的仲介機構,引導創業投資機構向處於初創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3億元,用於支持中小企業農業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支持範圍覆蓋了糧食作物、經濟作物、畜牧水産、林果生態節水、農産品加工、農業裝備與信息等農業産前、産中、産後多個領域。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涉及大量中小企業的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4%。與增值稅轉型改革相配套,降低從事小規模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和小企業稅收負擔,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統一降至3%。同時,加大對各種收費的清理力度,進一步減輕中小企業負擔。
為緩解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中央財政新增安排10億元,專項用於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支持。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資金,主要採取無償資助方式,用於彌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代償損失。2008年,中央財政用於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資金達到18億元,比上年大幅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