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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整治和規範移動信息服務資費和收費行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3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凈化移動信息服務市場消費環境,促進電信行業健康、持續發展,信息産業部從2006年6月開始,分四階段開展了治理和規範移動信息服務業務(以下簡稱“SP業務”)資費和收費行為的專項活動。

    專項活動期間,信息産業部聯合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通信企業協會、中國互聯網協會等部門,紮實有效地開展各項工作,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務到位,力爭實效。一是暢通用戶投訴舉報渠道,從解決用戶投訴入手,發現共性問題,查清根源,一併處理。二是發佈《關於規範移動信息服務業務資費和收費行為的通知》,按照“誰接入誰負責,誰收費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了基礎電信企業在業務宣傳、明碼標價、業務訂制、業務退訂和用戶投訴等方面的責任,保障電信用戶的自主選擇權、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力爭從源頭上杜絕移動信息服務企業(以下簡稱SP企業)的資費和收費欺詐行為。三是加大政府監管力度,並聯合相關部門組成檢查組對8省市進行了重點抽點,嚴懲惡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SP企業。四是堅持打防並重,查處和規範並舉,要求電信企業“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引導和培育“依法經營,誠信服務”的經營觀念,共同努力營造放心的消費環境。五是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媒體通報會、政府網站訪談等形式向社會各界通報專項活動的進展情況、解讀相關監管政策,宣傳消費者維權的方式方法,讓廣大消費者進一步提升維權意識,豐富維權手段,共同治理和規範價格欺詐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今後,信息産業部將把治理和規範SP業務作為一項長期工作來抓,逐步健全SP收費監管長效機制,督促基礎電信企業加強對SP業務的審核工作,建立不定期業務撥測制度,完善電信消費提醒制度和違規SP企業信息通報制度,嚴懲惡意侵害消費利益的違規SP企業,以促進電信行業的健康、持續發展。(信息産業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