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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奧運期間禁寄液體等物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1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5月16日電(記者劉羊旸)記者16日從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獲悉,為確保奧運期間用郵安全,中國郵政集團公司近日下發的《關於加強郵件收寄及運輸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08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所有營業窗口都禁止收寄液體類、化工類、粉末類、機電裝置類、類似肥皂塊狀(膏狀)物品及不明金屬、裝有不明氣體或液體的密閉裝置。

    通知中明令禁止交寄的物品還有:易燃、易爆及其仿製品;毒性、腐蝕性、放射性物品;槍支彈藥、軍用、警用械具、管制刀具及其仿製物品;生化製品、傳染性物品和各類麻醉藥物;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以及淫穢的出版物、宣傳品、光盤製品等;各種妨害公共衛生的物品;各種活體動物;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規定的其他禁寄物品等。

    據介紹,奧運期間,郵政各營業網點將對寄送郵件進行100%檢驗,以切實從源頭堵住禁寄物品流入郵政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