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保監會認真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和《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穩步推進農業保險試點。全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8.5億元,同比增長16%;賠款支出5.8億元,同比增長3%;農業保險保障金額達733.2億元,同比增長123.7%。上海、黑龍江、吉林、新疆、江蘇、四川等試點地區農業保險保費收入達6.57億元,佔全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的78%。其中:種植業保險保費收入5.09億元,比2005年增加11.4%;承保大宗農作物4054萬畝,比2005年擴大19.4%。
一、初步建立多形式、多渠道農業保險發展模式
根據2006年中央1號文件關於“加快發展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的農業保險”的要求,保監會及時總結2005年農業保險試點經驗,鼓勵、指導和推動各地方因地制宜開展農業保險試點。目前,共有14家財産保險公司在超過全國90%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開展農業保險業務。除傳統的種植業、養殖業保險外,還進一步開展相關涉農保險業務。一是農房保險取得突破性進展。2006年,福建省政府率先開展農房保險,由省財政全額出資3500萬元,為全省663萬戶農戶購買農房保險。浙江、湖南、雲南等地也積極組織開展了農房保險,90年代中期以來逐步停止的農房保險開始強力復蘇。二是農機保險。2006年,共有14家保險公司在25省開展農機財産損失保險;與地方政府、農機生産商、銷售商和銀行合作,開展農機貸款保險,實現了農機“買得起”、“有收益”和“有保障”,受到農戶和地方政府的熱烈歡迎。
二、加強經營創新,深化農業保險服務內容
一是産品創新。開發出農産品價格保險、農村專業合作社綜合保險、農村一攬子保險等新産品。二是銷售渠道創新。依託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農村合作組織、地方政府開展集約化農業、大宗糧食作物等保險。三是服務創新。充分利用農經、農機、畜牧等部門的力量,為投保農戶提供産、銷、購全程的諮詢和風險管理服務。
三、加強支持和推動,營造農業保險良好發展環境
(一)政府重視農業保險發展
2006年,共有20多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30余位領導對農業保險發展作出指示;吉林、福建、浙江、山東省等政府還下發了促進農業保險發展的文件;試點地區政府均對大宗種植業品種給予了保費補貼。
(二)保監會加強監管和協調
一是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啟動《農業保險條例》的起草工作。二是會同農業部制定了《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方案》,明確了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政策目標、運行機制、補貼目錄、保障原則和發展規劃。三是搭建行業交流平臺,建立了農業保險公司聯席會制度,定期交流行業發展經驗,研究農業保險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加強互利合作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