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15日,國務院發佈了《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了保險業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明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保險業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地方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主動將保險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全面紮實推進貫徹落實工作。
一、領導高度重視
截至目前,共有30個省(市、區)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共141人次專門就保險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保險業改革發展所取得的成就和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所作出的巨大貢獻,對今後保險業的發展提出了殷切期望和明確要求。
二、研究部署貫徹落實工作
有32個省(市、區)政府召開了保險工作會議,學習傳達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當地今後一個時期的保險業改革發展工作。有36位省(市、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出席並講話,高度讚賞保險業積極參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希望保險業抓住當前重要的發展機遇實現又好又快發展,並就貫徹落實文件精神提出了明確要求。另外,山東、浙江、四川、內蒙古、深圳等17個省(市、區)的70個地市、126個區縣也分別召開了保險工作會議。
三、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意見
有30個省(市、區)政府,以及浙江溫州、陜西咸陽等18個地市政府專門下發了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加快當地保險業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給予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加強領導,多方協作,進一步為保險業發展營造良好氛圍。此外,各省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還制定下發了123個保險工作文件,制訂出臺具體政策措施,切實推動保險業改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