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穩定關乎國計民生,關係改革發展大局。為此,銀監會要求全系統和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更加重視建立健全銀行業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提高預防和處置銀行業突發事件的能力。
一是加強統籌規劃,注重應急工作長效機制建設。主要內容是:推動法制建設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通過建立健全持續有效的風險評價、預警體系和及時有效的糾正與風險處置體系,強化資本充足率約束,推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結構,轉換經營機制,建立健全科學的決策體系、內部控制機制和風險管理體制,優化資本結構,全面提升綜合管理與服務功能,降低銀行系統整體風險。
二是以案件專項治理為契機,消除突發事件隱患。針對銀行業案件高發態勢,銀監會深入開展了銀行業案件專項治理,連續召開8次案件專項治理會議,制定了防範操作性風險13條措施,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內控和風險管理,有針對性的開展了票據業務、金融衍生工具等業務的專項檢查。
三是充分發揮信息平臺作用,為應急決策提供參考。做好突發事件信息收集、整理、上報工作,保證重大突發事件信息渠道暢通,對收到的各類應急信息穩妥處理,及時報送,加強風險提示,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四是加強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突發事件預防預警能力。全面啟動銀行業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工程,實現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全方位的監控,通過對連續、可比的監管數據進行分析,有效識別、度量、監測和控制風險。建立風險評價和預警決策支持系統,重點檢查風險防範、內部控制和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實現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管理、機構管理、業務管理、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等監管工作的信息化,提供對銀行業監管的決策支持,及時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保障銀行體系安全、穩健、高效運行。
在此基礎上,銀監會進一步加強了部門協作,平息了個別地區出現的集中取款事件;針對“德隆集團”、“三九集團”等引發的信貸風險,牽頭組織了債權人委員會,指導風險化解工作。此外,銀監會還敦促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數據的備份工作,目前大型銀行均已建立了備份數據中心和信息系統應急物資儲備。(銀監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