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規定:全面落實15號文件的政策措施,著力構建制度完善、評價科學、基礎健全、質量可靠的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新機制和新體系,並帶動整體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實現新發展。高技能人才評價要進一步突破年齡、資歷、身份和比例限制,以職業能力為導向,以工作業績為重點,注重對勞動者職業道德和職業知識水平進行考核和評價。積極探索多元評價機制,拓寬高技能人才成長通道。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保證高技能人才評價質量。不斷加強高技能人才評價基礎建設。(勞動保障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