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規定:為進一步強化高技能人才工作,在全面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的基礎上,從2005年開始,組織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東部地區培訓工程"。主要任務是率先建立區域聯合,加強溝通,共同推動高水平培訓的工作機制;率先在重點城市建立一批面向社會、高效能的公共實訓基地和鑒定平臺;率先建立與企業生産緊密結合的高質量技能人才評價和鑒定新體系;率先構建包括開發新職業、運用新技術、建立新機制、創建新環境的職業能力建設新模式。(勞動保障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