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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走私制毒物品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2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走私制毒物品罪是刑法第三百五十條規定的走私、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中的選擇罪之一,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和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攜帶醋酸酐、已醚、三氯甲烷等經常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進出國(邊)境,數量較大的行為。(海關總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