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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汽車走私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2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該案件是一起境內外不法分子互相勾結,通過套用粵澳兩地車牌和利用虛假資料騙取兩地車牌指標等方式大肆走私進口高檔汽車的特大團夥走私案件。經過一年多的縝密偵查,2004年6月,廣州海關緝私局開展統一行動,成功抓獲以澳門居民陳耀星、何明為首的犯罪嫌疑人14名,繳獲涉嫌走私的奔馳、寶馬等高檔汽車24輛,用於掩護走私的兩地車牌78幅,凍結贓款100萬元。澳門陳耀星走私團夥自2001年3月至2004年4月,利用粵澳兩地車牌,走私高檔轎車558輛,涉案案值3億元,偷逃稅款9473萬元。

    2005年11月24日,廣東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判決。主犯陳耀星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他11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判處1年6個月至15年有期徒刑。(海關總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