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繼續積極貫徹實施國務院2005年底確定的安全生産12項治本之策。2006年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或相關部門聯合製定下發的安全生産工作政策性、規範性文件37份,在高危行業安全費用提取、安全風險抵押、煤炭資源有償使用、煤層氣開發利用、工傷責任保險、農民工技能培訓、煤炭專業人才培養、中央企業安全業績考核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這些政策措施的實施,對加強安全生産基礎管理,改善安全生産狀況、遏制重特大事故、推進安全生産工作科學化和規範化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各地安全生産政策治本、源頭治本的力度進一步加大,有力地推動了安全生産工作,全國安全生産狀況明顯改善。山東省政府制定出臺了36條治本措施,實施了“百萬職工安全培訓工程”。廣東省運用“減、退、扶、培”系列政策,從煤炭行業平穩退出。貴州貴陽、湖南婁底等地政府籌措資金,支持煤礦關閉工作。廣東深圳、安徽合肥等地設立了安全生産基金,專項用於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和安全科技推廣。山西、陜西、內蒙古等省(區)對煤礦因非法違法生産發生事故,作出了嚴厲的經濟處罰規定。(安全監管總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