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2006年國務院部門重點工作回顧>> 加強民主政治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有關規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的要求,2005年12月國務院法制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下發《關於開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及有關單位制定的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進行清理。清理的重點是:在市場準入、財稅金融支持、社會服務、權益保護和政府監管等方面與《若干意見》不一致的規定。

    截至2006年底,清理工作基本完成。30個省區市和國務院43個部門共審核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及其他文件1539829件,已修改1025件,已廢止4103件,擬修改325件,擬廢止680件。(法制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