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審計機關普遍加強了對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專項資金的審計和審計調查。據初步統計,全年審計專項資金總額達1萬多億元。
審計署組織了對轉移支付資金、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天然林保護資金、三峽庫區移民和地質災害防治資金、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資金等7項專項資金的審計和審計調查,重點關注和揭示資金管理及政策執行方面的問題,促進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減少損失浪費。從總體上看,這些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是好的,發揮了重要作用。
地方審計機關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普遍開展了對農業綜合開發、扶貧、救災等涉農資金的審計和審計調查,如河北、黑龍江、江蘇、浙江和福建等地組織省、市、縣三級審計機關,對有關涉農資金進行了全省範圍的、規模較大的審計和審計調查,推動了有關“三農”政策的落實。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江蘇、河南、寧夏、新疆和大連等地審計機關開展了對失業、養老和醫療等保險基金的審計和審計調查;遼寧、黑龍江、浙江、福建、山東、湖北、廣西、雲南、青海和深圳等地審計機關開展了對排污費、水利設施建設資金以及土地管理情況的審計和審計調查;一些地方還開展了對藥品購銷回扣、政府採購、福利彩票、體育彩票公益金、公檢法系統收費等的審計和審計調查。通過審計和審計調查,發現和查處了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侵佔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促進了資金管理制度的完善。(審計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