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醫院管理,保證醫療質量和患者安全,衛生部于2005年頒布實施《醫院管理評價指南(試行)》。其中對醫院護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醫院有健全的護理管理組織體系,責任明確
考核內容:
(1)根據醫院的功能任務,建立完善的護理管理組織體系。
(2)護理管理部門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職責明確。
(3)護理管理部門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護理工作制度,並有相應的監督與協調機制。
(4)設置有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進行護理質量管理。
二、護理人力資源管理
考核內容:
(1)對護士的管理有明確的規定。
(2)對各級各類護士的資質、各崗位的技術能力有明確要求。
(3)對各護理單元護士人力的配置有明確的原則與標準,確保滿足實施等級護理的質量與患者安全的需要,病房護士與床位比至少達到0.4:1,重症監護室護士與床位比達到2.5-3:1,醫院護士總數至少達到衛生技術人員的50%。
(4)有緊急狀態下對護理人力資源調配的方案。
(5)有各級各類護士的在職培訓計劃。
三、建立健全護理工作制度、護士的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各科疾病的護理常規和技術操作規程
考核內容:
(1)有健全的護理工作制度、崗位職責、護理常規、操作規程等文件或手冊,並保證實施。
(2)護士知曉並落實相關護理工作制度、崗位職責、護理常規、操作規程。
(3)各護理崗位護士明確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
四、制定並落實護理質量考核標準、考核辦法和持續改進方案
考核內容:
(1)建立並實施基礎護理質量評價標準。
(2)建立並實施專科護理質量標準。
(3)建立質量可追溯的機制,定期與不定期對護理質量標準進行效果評價,並體現在持續改進的過程中。
(4)按照《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試行)》進行護理文件書寫,有定期的質量評價。
(5)有重點護理環節的管理、應急預案與處理程序。
五、臨床護理工作以病人為中心,為患者提供基礎護理服務和護理專業技術服務,密切觀察患者病情變化,正確實施各項治療、護理措施,提供康復和健康指導,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護理工作質量。
考核內容:
(1)臨床護理工作體現人性化服務,要體現患者知情同意與隱私保護的責任。
(2)基礎護理與等級護理的措施到位。
(3)護士對住院患者的用藥、治療提供規範服務。
(4)對實施圍手術期護理的患者有規範的術前訪視和術後支持服務制度與程序。
(5)提供適宜的康復和健康指導。
(6)各种醫技檢查的護理措施到位。
(7)密切觀察患者病情變化,根據要求正確記錄。
六、保證對危重症患者的護理質量考核內容:
(1)對危重患者有護理常規,措施具體,記錄規範完整。
(2)護理管理部門對急診科、重症監護病房、手術室、血液凈化等部門進行重點管理,定期檢查、改進。
(3)能夠保證監護儀的有效使用。
(4)保證對危重患者實施安全的護理操作。
(5)保證呼吸機使用、管路消毒與滅菌的可靠性。
(6)建立與完善護理查房、護理會診、護理病例討論制度。
七、制定並實施護理差錯報告和管理制度
考核內容:
(1)建立與實施護理差錯報告和管理制度。
(2)完善專項護理質量管理制度,如各類導管脫落、患者跌倒、壓瘡等。
(3)能夠應用對護理差錯評價的結果,改進相應的運行機制與工作流程、工作制度。
八、手術室與中心供應室的管理
考核內容:
(1)手術室與中心供應室工作流程合理,符合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的要求。
(2)制定並實施相關的工作制度、程序、操作常規。
(3)與臨床保持良好的溝通機制,滿足住院患者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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